拱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》

2024年01月09日 11:46:17浙江食品数字化追溯浏览量:2次

为切实做好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加强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,便利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追溯义务,拱墅区局严格按照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<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>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通过强化培训、加大宣传、检查指导等举措,推动《规定》落地落实。

全程参与,积极建言献策。指派食品安全领域业务骨干配合市局参与《规定》宣贯教材起草制定,编写《规定》读本——大型商场超市篇。组织监管干部代表、商超代表、农贸市场代表、餐饮企业代表等参加省局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座谈会,并从基层工作实际出发对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》(征求意见稿)提出意见建议。

强化培训,组织全员学法。深入学习贯彻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》,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干部、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学习培训。一方面,加强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。把《规定》的学习纳入单位干部普法教育计划之中,组织全局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开展学习培训,做到应知应会,为开展好数字化追溯工作提供知识储备。另一方面,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贯培训。分层分布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宣贯培训,对《规定》条款逐条分析解读,明确立法目的、适用对象、类别范围、实施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的义务和方式、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等。

加大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。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法治氛围,监管执法人员、食品生产经营者、消费者深入了解《规定》,知晓相关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共促《规定》落地见效。一方面,通过局微信公众号、视频号等平台,及时发布《规定》系列宣传文章、宣贯视频,形成强大社会宣传声势。另一方面,发放一批“六个一”宣传物料,即一本单行本、一则通告、一套海报、一套视频、一组标语、一份承诺书,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及时发放《规定》单行本、签订落实《规定》承诺书,并在农贸市场、大型商超入口处等醒目位置张贴落实《规定》通告、海报、标语等。

以查促改,落实主体责任。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、大型商超、学校食堂、集体用餐配送企业、农贸市场等重点主体开展监督检查,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注册、使用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,并按照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》,督促相关主体将重点品种准确、规范、完整、及时录入“浙食链”系统,或及时接收确认各类追溯信息。

下一步,拱墅区局将开展《规定》实施专项执法月行动,对食品生产经营者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宣贯、生产经营规范、“浙食链”系统应用等情况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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